鄂二师院党发〔2023〕67号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决策性会议议题前置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决策性会议议题前置审查实施办法》已分别经学校2023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第39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事项的请示》(模板)

2.《关于×××事项的报告》(模板)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请示(报告)呈批单》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12月5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决策性会议议题前置审查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决策性会议议题前置审查工作,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议题的分类

第二条  议题应根据《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范围相关规定,经审核后确定。

第三条  议题分为请示类、报告类和校级规章制度类: 

(一)各单位就相关事项向学校请求指示或批准,需要学校进行审核、批准性回复时,使用请示;

(二)各单位向学校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需要学校了解掌握情况,使用报告;

(三)校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

第三章 议题的产生与确定

第四条  党委常委会议题的产生与确定:

(一)由党委书记提出;

(二)由党委其他常务委员或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

(三)由党委其他常务委员或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相关单位发起意见后提出建议;

(四)校长办公会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由校长办公会会议提出建议报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一)至(三)来源方式均需事项发起单位在OA系统运转请示(报告)流程,依据《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议事决策范围,经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凡属学校党委常务委员自身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第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的产生与确定:

(一)由校长提出;

(二)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

(三)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相关单位发起意见后提出建议。

以上三种来源方式均需事项发起单位在OA系统运转请示(报告)流程,依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议事决策范围,经校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凡属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

第六条  需由决策性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经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转化为议题。经学校分管领导审定的无需上会的事项不转化为议题。

第四章  前置论证

第七条 咨询论证:

(一)事项发起单位会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案、意见或建议;

1.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2.涉及学校资产、财务、规划、基建和招生等重要事项,应经学校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审议;

3.涉及学术事务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意见;

4.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5.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或涉及对外签署协议的事项,应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二)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应主动与相关单位协商,必要时提请分管校领导召开协调会,充分沟通酝酿形成一致意见或倾向性意见;

(三)经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事项发起单位运转请示(报告)流程;

(四)未经协商或经过协商未形成一致意见的议题,待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一致意见后再运转请示(报告)流程。

第八条  材料要求:

(一)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材料发起单位对材料负责,应按照要求起草、送审,并做好修改、提交、印制等工作;

(二)材料应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格式规范,材料核心内容和需要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清晰明确。汇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议题名称一般为《关于×××事项的请示》(模板见附件1)或《关于×××事项的报告(模板见附件2);

2.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议题的相关背景,申报议题的现实依据、政策依据、法律依据等;

3.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主要措施等;

4.调研论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议题征求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法律审核意见等。如涉及上级文件精神、兄弟高校做法、相关数据清单、专家评估论证报告等,应以图表或文字等直观形式列为附件,为会议决策提供参考;

5.提请审议决策或报告的事项。须分条列出,并提出明确的决策建议。

(三)格式要求:

标题字体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加粗,标题与正文之间空1行。标题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字加粗、三级和四级标题用三号仿宋_GB2312体字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_GB2312体字,行间距28磅,双面印制。

第九条  提交程序:

(一)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2周召开一次,事项发起单位至少应提前3天发起请示(报告)流程。逾期未提交以及未办理完审签手续的事项,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列入当次会议;

(二)事项发起单位拟向会议汇报的材料,原则上采用线上方式申报(涉密材料除外),通过在OA系统填写《校内请示(报告)呈批单》(附件3)发起运转,请相关部门会签并提出明确意见后,提交党政办公室。

第五章  前置审核

第十条  预审。党政办公室对议题材料进行预审,重点审核上会依据是否充分,上会程序是否完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环节是否完备,内容表述是否简洁、清晰,提请决策事项和参考建议是否可操作、易执行等。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单位完善后重新提交。

第十一条  审定。经分管校领导和主要校领导审定上会事项,党政办公室根据议题报送时间、数量、紧急程度排出当次议题清单,呈主要校领导审定会议上会顺序。

第六章  议事准备

第十二条  会议议题确定后,议题发起单位将上会材料提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在会议前一天将材料分发至校领导,并通知议题发起单位负责人参会。议题发起单位根据需要通知列席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并提前将相关材料发放给列席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校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根据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进行前置审查后提请学校决策性会议审议。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关于×××事项的请示(模板)

 

一、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议题的相关背景,申报议题的现实依据、政策依据、法律依据等。

二、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三、调研论证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议题征求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专家咨询情况、法律审核意见等。

如涉及上级文件精神、兄弟高校做法、相关数据清单、专家评估论证报告等资料,应以图表或文字等直观形式列为附件,为会议决策提供参考。

四、提请会议审议决策的事项

(一)建议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或《……办法》。

(二)建议会议同意………。

特此汇报,请审议。

 

 

单位名称    

×××   

 

 

附件2

关于×××事项的报告(模板)

 

一、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议题的相关背景,申报议题的现实依据、政策依据、法律依据等。

二、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三、调研论证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议题征求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法律审核意见等。

四、向会议报告的事项

(一)传达………精神

(二)通报………情况

特此汇报,请审定。

 

 

   单位名称    

×××  

 

 

 

 

 

附件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请示(报告)呈批单

                                    填表日期:                  

名称

 

申报

单位

 

汇报人

 

预计时长

    分钟

类型

□请示类         □报告类

(阴影提示:各单位就相关事项呈批学校,向学校请求指示或批准,需要学校进行审核、批准性回复时,使用请示;各单位向学校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需要学校了解掌握情况,或者提出意见、建议时,使用报告。)

申请

依据

(填表说明:事项依据的上位文件或《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在下拉条中选择具体条款)

□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六条讨论决定的事项

□校长办公会研究提请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五条研究提议的事项

□党委常委会:《党委常委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第七条讨论决定的事项

□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第六条讨论决定的事项

事项材料

上传正文及附件

审议事项及建议解决方案

(填表说明:需要会议作出决策的事项及建议解决方案)

1.

2.

事项

前置

审核

 

前期协商情况(单选)

相关部门之间已充分沟通,并达成基本一致意见

协商不一致,但已经就分歧问题提出倾向性意见

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或通报有关工作,无需协商   

前置论证情况

(多选)

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已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资产、财务、规划、基建、招生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已于     经过学校      (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审议

学术事务的重要事项,已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意见

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已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

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或涉及对外签署协议事项,已咨询法律顾问意见

无需前置程序

 

前期汇报情况

事项已向分管及相关校领导汇报(必选)

事项已向主要校领导汇报(必选)

列席

单位

      单位负责人:(可多选)

□ 教师代表                  /学生代表            

□ 无

主办

单位

意见

(如需会签,请明确会签单位。)

会签

单位

意见

□同意/□不同意

 

签署意见:

 

党政

办公室意见

 

 

分管/

联系

校领导

意见

是否上会(在所选项画”)

建议上会类型

(如上会,请在所选项下画”,可多选)

□是

□否

□党委

常委会

校长

办公会

党委

全体会议

签署意见:

主要

领导

审批

意见

 

校长意见

是否上会:□是/□否

 

签署意见:

 

是否由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常委会审定:

□是/□否

 

签署意见:

 

党委书记意见

是否上会:□是/□否

 

签署意见:

 

 

 鄂二师院党发〔2023〕67号 附件1、2:汇报材料模板.doc

鄂二师院党发〔2023〕67号 附件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内请示(报告)呈批单.doc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