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党发〔2024〕12号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校级领导班子周例会制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级领导班子周例会制度》已经学校2024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2024年第9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

2024年4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级领导班子周例会制度

 

学校校级领导班子周例会是校领导酝酿、沟通、协调工作的一种议事形式。为进一步规范周例会议事程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提高效率,督促落实,根据学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和会议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校级领导班子周例会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如遇紧急情况和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出席人员为全体校领导,列席人员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第四条 会议主要酝酿、沟通、协调相关工作。校级领导班子周例会不是一级决策形式,不作重大问题决策。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班子成员通报上周分管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

(三)确定学校本周重点工作,审议当周《重要活动安排表》;

(四)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专题酝酿、沟通、讨论、研究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包括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学校重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需要配合、协调的事项;

(六)研究处理突发性事件

(七)其它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五条 基本要求

(一)会议应坚持坦诚相待、实事求是、交流互动、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的沟通应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或擅自散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并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需向党委书记或校长请假。若有紧急或重要工作需上会通报,可指定一名委托人汇报或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第六条 会议做出的工作安排、议定事项由分管校领导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应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第七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对会议明确的重点事项立项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向有关校领导汇报执行落实情况。

第八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发送会议通知、通知列席人员、记录会议内容等。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