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行发〔2023〕2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优师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师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2年第3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1月4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优师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为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优师计划”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国情怀厚重,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服务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二、工作内容

(一)构建“1+4”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坚持以“厚植扎根基层教育报国情怀”为中心,以“核心素养培育+学科专业教育+教师教育理论及实践+教师核心技能认证”为学习体系,构建围绕1个中心坚持4个学习体系的“1+4”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厚植扎根基层教育报国情怀

增设乡村振兴相关课程,强化“优师计划”师范生对国情、省情和乡土文化的了解建立乡村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注重优秀乡村教师等的榜样引领,帮助“优师计划”师范生坚定从教初心,积极主动到欠发达地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做新时代文明乡风的塑造者,做振兴乡村教育的“大先生”。

(三)培育学生终身发展的核心素养

落实《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核心素养体系》,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面向未来好老师需求,根据核心素养将原有通识课平台进行重新整合,设置思想政治教育类、人文素养教育类、身心健康类、信息技术类、创新创业教育类、教师教育类、振兴乡村教育类等平台,进一步提升学生核心能力,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

(四)开设四大特色微专业课程

根据湖北省脱贫振兴地区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要求,在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跨学科(领域)能力培养。面向“优师计划”师范生开设计算机、音乐、美术、科学四大特色微专业核心课程(即信息技术模块、音乐模块、美术模块、科学模块)供学生选修。

(五)开展优师技能训练与认证的“优+学分制”

设置校内教师职业核心技能训练“优学分”,实施校内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认证。学分包括课堂教学技能、信息技术技能、教育反思技能、心理辅导技能、班级管理技能等共32个技能学分,其中必修技能10个学分。

(六)打造全程嵌入式的双实践体系

“优师计划”采用“四段全程嵌入式”实习实践教学体系。即第二学期开始教育见习,连续进行三期教育实习;第三学年采用教育调查方式,通过现场见习开展“真问题”研究;第四学年进行实习及研习工作,提高学生教育实践能力与反思能力。实习实践活动贯穿四年培养的各个阶段,活动内容依次递进、有机衔接、不断深化。

三、工作举措

(一)优化管理体制